自考商法视频教程

  • 阅读 2270
  • 格式
  • 大小 0B
  • 百度网盘
  • 2014-05-31
  • 收藏

  自考商法视频教程为大家具体介绍了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破产法、保险法、海商法、期货法、信托法、商业银行法等内容。想学习商法知识的朋友不妨认真观看一下!

  商行为,大陆法系学者一般认为是指以营利性营业为目的而从事的各种表意行为。其规制原则主要有三种:

  (1)主观主义原则。主观主义原则的立法理念是以商人概念为出发点,在此基础上推导出商行为的具体形态,并以列举的方式揭示出商行为的范围。大陆法系国家采用主观主义立法原则的主要有意大利,德国,瑞士等国。

  (2)客观主义原则。客观主义原则的立法理念是以行为的客观性作为出发点来确定商事行为。《法国商法典》创造了这一原则,而《西班牙商法典》则继承和发展了这一原则。

  (3)折中主义原则。折中主义原则的立法理念是在主观主义原则和客观主义原则基础上,依据行为的客观性和商人的经营方法两个标准来确定是否属于商行为。日本现行商法典和法国修改后的商法典采取该立法原则。

  商法与民法、经济法既有紧密联系,也有一定区别。简单而言,民法是一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对商法具有领导指导的意义,而商法对民法具有补充、变更、限制的作用。商法与经济法的区别主要在于商法以当事人意识自治为主导性原则,经济法则强调国家意志和政府职能的介入,并以国家政策为主导。

  商法虽源于古罗马时代的商事规约,但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意义上的近代商法却是始于中世纪欧洲地中海沿岸自治城市的商人法,正式确立于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中国古代“重农抑商”,商法极不发达,20世纪初以来的百年商事立法,主要是引进借鉴西方商法,主要是大陆法系的商法,但新中国改革开放后的商事立法也有不少是借鉴了英美法等的商事立法。

✅当您赞助下载文档后,您只能预览,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不得用于商业用途(直接或间接盈利),下载后请24H内删除。
✅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热心网友分享赠送,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预览参考。

1、打开文档需要使用基本的办公软件,如Word、Office、WPS、Pdf、Cad、Rar、Zip等。

2、如遇下载失败、解压失败、文档缺失等问题,请通过【反馈】按钮提交。

最新文档分享
确认删除?